广告公司税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以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向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可以从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减除。因此,
1、应交营业税10000*5%=500元
2、应交城建税500*7%=35元
3、应交教育费附加500*3%=15元
4、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10000*3%=300元
5、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按月(季)预缴时: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所以,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就没有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其中:核定所得率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
如果贵公司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假定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贵公司的所得率为10%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0*10%*25%=250元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贵公司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收到10000元广告费发票是由广告发布单位开具的,那么,
应交营业税=(10000-10000)*5%=0
因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都为0至少要交的是营业税。税率是5%
10000*5%=500
你们公司收到10000元的广告发票,是别人开给你们的,是要算到你们公司的“管理费用”的科目
如果你们公司一个月就这两个业务的话那么
你们公司本月就是净利润10000-500-10000=-500服务业的营业税率统一为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字[1997]95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三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
第四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
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第五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第六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另外还要以广告费收入应交营业税为基数计缴:7%的城建税;3%教育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八款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以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向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可以从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减除。因此,
1、应交营业税10000*5%=500元
2、应交城建税500*7%=35元
3、应交教育费附加500*3%=15元
4、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10000*3%=300元
5、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按月(季)预缴时: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所以,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就没有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其中:核定所得率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
如果贵公司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假定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贵公司的所得率为10%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0*10%*25%=250元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贵公司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收到10000元广告费发票是由广告发布单位开具的,那么,
应交营业税=(10000-10000)*5%=0
因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都为0至少要交的是营业税。税率是5%
10000*5%=500
你们公司收到10000元的广告发票,是别人开给你们的,是要算到你们公司的“管理费用”的科目
如果你们公司一个月就这两个业务的话那么
你们公司本月就是净利润10000-500-10000=-500服务业的营业税率统一为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字[1997]95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三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
第四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
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第五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第六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另外还要以广告费收入应交营业税为基数计缴:7%的城建税;3%教育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