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飘柔广告由哪个广告公司制作的?宝洁飘柔广告由哪个广告公司制作
中国区的广告业务代理机构是SAATCHI & SAATCHI。(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点击 “好评”,谢谢^_^)
您好,我国税法规定,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月。未名明德
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
开广告公司,分二种,一种是制作设计类的公司,这种比较简单,一种是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这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办。广告经营许可证其实也不难办,现在很多地方开有行政办事大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行政许可,全部在一个大厅一站式的完成,你可到你当地的行政办事大厅或工商局咨询你当地审批广告经营资格的条件。
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局)
(2)办私章,验资报告 (公安特行科、银行)
(3)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5)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6)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银行)
(7)申领发票(税务局)
经营范围可以是: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礼仪服务,会务服务、会展服务。
由于地域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可以说只要一台电脑 不干胶刻字机 就可以了 其他的横幅 喷绘写真那些 你可以到别的广告公司做啊 横幅现在不流行手工印的 都是搞的横幅机了 那效果就好 漂亮 你开始搞的话 不要买太多的机器 先自己接业务 把业务搞熟了 客户多了 业务多了 在买机器。搞广告公司 一般要写真机 几千左右吧 喷绘机那就是好几万的了 。招牌制作如果涉及到印刷,需要办理《印刷许可证》,根据经营方向有的需要许可证,有的不需要许可证,招牌广告制作有很多种类型,这并不是单一的经营范围。
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受理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
办事指南
申办印刷企业审批程序
1、审批对象
申请设立“三印”的印刷企业(包括复印、打印、影印)由我局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由文广新局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由省局审批、三资(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印刷企业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审批内容
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3、审批条件
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合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①经营出版物印刷的企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①经营出版物印刷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
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人民币;
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
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人民币;
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注册资金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人民币。
(5)有必要的印刷设备。
①经营出版物印刷的企业,具有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具有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③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具有1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印刷设备;
④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具有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⑤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负责人必须取得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4、审批程序
从事“三印”的企业(包括复印、影印、打印),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申请,经审核批准的,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由申请人提交所需全部文件到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报文广新局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
从事出版物印刷企业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
从事“三资“印刷企业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5、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文件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企业章程、三来一补 印刷企业提交外经贸行政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⑤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⑥设备投资清单。
⑦验资报告(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⑨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制度。
6、审批时限
出版行政部门受理设立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申请的,应当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不批准设立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审批依据
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印刷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