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想做牵头人,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资质要求
根据您的提问可以推断如下:
1、你们将要参与的项目很可能属于政府采购或国营企业招标,因为对规范性有一定的要求。
2、展览协会的广告资质是招标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吗?如果没有此要求请忽略此项。
3、请仔细阅读该项目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如果你们全部或基本满足,个别不能满足的要求只要联合体方能满足,则可以作为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参与投标。
备注:一般招标项目会有一些基本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每个联合体成员都要准备一套。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