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告公司的人如果私人拉广告收钱公司会处罚吗法律会追究么我没签订劳动合同哦
如果事实上你是公司的员工,那么你与公司有存在劳动关系,利用公司的条件干私活,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的行为,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此事。你和你朋友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连劳务和雇佣都谈不上。劳动关系只存在于个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方主体是自然人,另一方主体是单位(如公司、工厂、劳务派遣公司等等)。
你们现在这种情况,从保护你的利益的角度考虑,车可以买,但是要叫你朋友出钱买,你不能出钱。否则,他两个月后不愿意从厂里辞职出来干,你就不好办了,白花了好几万的车钱。
叫你朋友出钱买车,你们可以签一个“个人合伙协议”,你们两个人合伙,你朋友拿汽车来入伙,你则用你自己的劳动力和驾驶技能入伙,约定一个内部分红比例(比如五五开或四六开),赔钱你们两个一起陪,赚钱你们两个一起分。
《广告法》规定:广告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显然随意散发小广告,违反了这一规定。
根据北京市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能以扰乱公共秩序这个理由对散发者进行治安警告、罚款直至拘留。如果在被处罚的过程中还有过激、扰乱或者是侵害执法人员的行为,那么可能就不仅仅是治安拘留,甚至可能被刑事拘留或者是判刑。哈哈,我亲身经历,当初是有店要转让,我是去贴的转让信息,结果手机号码被封了,要去街道办事处解封和交罚款,因为我没去,所以也不知道要罚多少钱。你要是想做广告的话,你可以找家广告公司做广告,那样的广告也比较有效,推荐个广告公司给你,全媒通,他们那边的媒体资源也多,看你用不用的上吧,也可以加我Q:625630372